一、安全管理
1. 上下楼梯靠右、慢行,集会结束统一上楼回班时,先上后下。违者,一人次减2分。
2.禁止在楼道内起哄、拥挤。违者,每人次减10分。
3.禁止溜滑楼梯扶手。违者,每人次减10分。
4.禁止在走廊、楼道内打乱或做危险动作,违者,每人次减10分。
5.除学校允许的体育活动外,禁止在校园内猛跑。违者,每人次减2分。
6.严禁携带危险物件。违者,每人次减10分。
7.严禁在宿舍打乱。违者,每人次减10分。
8.接开水守秩序,严禁争抢。接开水争抢者,每人次减10分。
9.团结同学,禁止打架、骂人。打架者,每人次减10分。骂人者,每人次减5分。
10.擅自离校者,每人次减10分。
二、公物管理
1.破坏公物,视情节轻重每人次减1~10分。
2.践踏、折损花草树木的,每人次减2分。
3.图书看后不及时放入书柜内的,每人次减2分。班级管理不到位,图书没及时入柜的,每本次减管理班级积分2分。
4.洗漱后不及时关水龙头的,每人次减2分。
5.不及时关灯、关电风扇、关空调的,每次减2分。
6.属班级管理的室外宣传条幅、字画等设施,每损坏一处(个),在班级按原价2倍赔偿后,再减班级积分2分。
三、文化班级
1.早自习不按时诵读国学经典的,每次减班级积分1分。
2.上午、下午预备铃响后,不按时唱歌的,每次减班级积分1分。
四、备注
1.本细则由学校领导组考核落实。
2.以上各项减分上不封顶。
3.本细则自即日起执行。解释权归树人学校。
柘城县树人学校
2015-3-20